店伯乐网店转让平台
商标交易一站式服务 店伯乐 专注商标转让6年

还没找到心仪商标?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免费为您推荐

400-850-2298
当前位置 :首页> 商标注册 >什么是商标近似?判定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商标近似?判定标准有哪些?

来源:店伯乐商标转让时间:2020-12-25 15:00

注册商标前我们最重要的一步是要进行商标查询,这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商标近似被驳回申请的情况。那么什么是商标近似?它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店伯乐对此进行了具体解析如下:

8141d7e6237fef982dccb810159c4cbf.jpg

一、文字商标近似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读音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读音近似指商标的发音易使一般人产生听觉混淆,如“巧姐姐”与“俏姊妹”,“京达”与“津大”。

7.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即指的是同一事物,思想主题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近似

1.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近似

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7ad4492a0b7dfcf905e1be2c11890aab.jpg

近似商标被驳回的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是按照个案审查的,这要看商标局评审员最终的审查结果,这个谁也不能向您保证。如果担心被驳回,可以再选其他名称商标进行注册;如果商标被驳回,您也可以做驳回复审,让商标局重新审理申请。当然商标注册不易,时间长风险大,有条件可以选择商标转让,即买即用。

商标近似